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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

发布日期:2022-03-16

广东众和化塑股份公司(下称“公司”)于2022316日下午15: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2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,黎广贞董事长主持了本次会议。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0名,代表公司有效表决权股330915048万股,占公司股份总数的95.72%公司董事会董事、监事会监事、公司管理层等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。本次会议的召集、召开符合《公司法》和《公司章程》的规定。大会以现场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,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:

一、审议通过《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》

表决结果:330915048万股同意,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%0股反对,0股弃权。获本次2022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。

二、审议通过《关于向银行贷款及股权质押的议案》

表决结果:330915048万股同意,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%0股反对,0股弃权。获本次2021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。

(下接本次股东大会决议之签署页,无正文)